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为老年人维权先进事迹
2010-10-13作者:王雪鸿
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为老年人维权先进事迹
清泰所成立于1994年,是青岛市司法局直属律师事务所。十六年来清泰所坚持走专业化、品牌化的发展道路,倡导“诚信、合作、创新、卓越”的文化理念,自成立以来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山东省人民满意司法行政单位(律师事务所)”、“青岛市优秀律师事务所”、“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优秀妇女维权岗”、“法律援助先进集体”、“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优秀党支部”等多项荣誉称号同时担任青岛市红十字协会法律顾问;曾荣立“青岛市集体三等功”;入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批《山东省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青岛市政府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清泰所充分发挥各职能优势,不断加大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老年维权工作的新途径,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清泰所在积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有关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了解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家庭、社会和个人对老年人应尽的义务,增强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意识和为老年人服务的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与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斗争。同时制作了“老年维权卡”组织青年律师深入老年公寓、社区、街道进行发放,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深受老年人的好评。
二、及时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大力倡导和鼓励所内广大律师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及时、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及时、优先办理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或者老年人委托、求助的法律事务。积极为老年人提供诉讼代理及法律咨询、代书、调解等各种非诉讼代理服务。我所王雪鸿、郭立天两位律师在一次法律咨询活动中,得知李沧区有一对再婚老年由于子女的干涉,婚姻出现危机,由于家庭财产问题致使女方患了较重的抑郁症。律师得知情况后,主动提出为老年人代理。并在代理活动中与法官密切配合,认真细致的做双方老年人及子女的工作,最终维护了女方的合法权益。
坚持服务的公益性将社会效益放在突出位置。对于贫困老年人根据情况适当实行低收费或减收费。坚持服务的便民性,采取多种形式,使老年人能方便、及时获得法律服务。坚持服务的主动性,为行动不便和有紧急事项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加强服务的针对性,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老年人的法律服务需求。同时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对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城阳分所还根据当地特点,与当地街道、委居会等建立长期合作,不定期的进行普法宣传活动。
三、党支部发挥的带头做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敬老献爱心活动。
党支部组织所内大量青年党、团员积极做好尊老、敬老活动,与多个老年公寓建立爱心共建关系,定期看望老年公寓的老人,在敬老院的花坛栽种象征着敬老爱老的桂花、非洲茉莉等,每逢“重阳节”党支部都要组织律师到老年公寓帮助老人们整理床铺和熨洗被褥,打扫敬老院的卫生环境,解答老年人提出的法律问题,力所能及地为老人们解决实际困难,得到了老年人及公寓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
四、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老年人普法宣传活动。
近几年清泰所在组织的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中,不忘对老年人进行普法教育,多次组织义务法律宣传活动,且所内律师也多次和青岛电视台“新说法”栏目联合对社会上出现的老人赡养问题,做了多起相关节目,在积极调解双方矛盾的同时,也解答了许多在赡养老人方面存在的其它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的反响,有不少人在看过节目后,主动打电话到所里咨询有关老人赡养的法律问题。
清泰所将继续发扬尊老、敬老的精神,不断加强开展老年人维权活动,加大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力度。
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
二0一0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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