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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所入党积极培养报告
2011-07-05作者:王雪鸿
 
 
 
 

中共山东清泰(城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确定王春艳、张于两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请示报告
青岛市城阳区司法局:
     中共山东清泰(城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于2010年12月成立。党支部成立后,我所的青年律师和工作人员积极向党组强靠拢,并积极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这两位同志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坚定,工作作风严谨,对党有比较深刻全面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
我支部经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一致同意确定王春艳、张于两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请局党总支予以批准,并进行培养。
                          
中共山东清泰(城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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