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司法局党委下发的《关于在全局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从实际工作出发,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积极开展了各项工作。所党总支组织总支委员带头进行学习,通过学习,使委员们认识到,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引向深入,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对于认真解决党员队伍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组织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将所党总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前期宣传动员和准备工作。
1、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全面开展前期,2016年4月12日至17日,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组织全省律师行业党务工作者赴江西省委党校进行为期六天的党建培训工作。全省17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分别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代表43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会。本所党总支副书记高金军律师作为青岛代表团的三名代表之一参加了此次会议。本次党建培训以“增强四个意识、严守党法党规、做合格党员——推进‘两学一做’落在实处”为主题,开展“两学一做”专题辅导和革命圣地现场教学。会议全面贯彻学习井冈山、瑞金精神,组织全体代表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并敬献花圈。会议还组织到全国党建工作先进典型——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学习考察,重点学习了南芳律师事务所组织党建工作先进经验及优秀成果。通过到南芳律师事务所学习交流,代表们感同身受,受益匪浅,为今后开展党建工作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2、根据学习教育方案“全体党员都要逐条逐句通读党章,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深入领会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牢记入党誓词,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的要求,所党总支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及要点提炼出来,公示在党团活动室及公共宣传区域,以便于党员知晓。
3、为了更好的将学习落实到位,所党总支统一为每位党员配发了“两学一做”学习笔记本及市局下发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要求各支部书记组织并督促党员律师合理安排工作,认真进行学习。
4、及时将全国律协、青岛市组织部、青岛市司法局下发的“两学一做”工作相关的各级文件、通知、学习资料、领导讲话、工作简报等上传至本所网站“清泰党建”栏目,通过组织集体学习、党员个人自学、记录学习笔记等方式,在全体党员中全面开展“两学一做”工作。
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过程中,所党总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工作,注意多样性学习方式的结合,狠抓落实,注重学习教育的效果。
1、要求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通过抄写党章,逐条逐句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深入领会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等。通过学习党章,对党员触动很大,许多党员说,入党这么时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对党章内容有更深的了解;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对照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来审视自己的言行。目前,完成党章学习任务的党员已达到85%以上。
2、在学习教育中,所党总支认识到,对全体党员来说,最根本的是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五周年之际,所党总支于7月1日上午,在本所召开了“庆祝建党九十五周年,深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民主生活会。特邀青岛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文渊同志对全所党员律师进行了党课教育。李文渊同志从学习党章的重要意义、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现状、如何发挥党章对律师行业日常工作的指导作用、全市律师行业中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等方面,与党员律师进行了交流。所党总支书记宫立新同志也对本所近期的支部工作进行了介绍,总结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不足之处。通过党课教育,使全体党员清醒认识到,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把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所党总支第一支部到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学党章规定、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实践交流活动,青岛海湾集团主管企业风控工作的王瑞全副总经理、监察室及两学一做办公室王壮观主任、风控部张学利部长和魏向前专员进行了热情接待,双方在“学习促进业务、业务催化学习”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首先,海湾集团介绍了企业在“两学一做”工作中的经验,如企业专刊简报、关键岗位人员考试、青岛党史馆及反腐倡廉基地参观学习、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的结合等;并结合企业的真实案例,从企业角度看“两学一做”对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性;及根据企业的发展状况,对于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提出具体建议。其次,律师所介绍了我所在“两学一做”工作中的措施及系列活动,对于律师行业存在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重大敏感案件及客户需求与党的思想教育工作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剖析。全体参会党员一致认为,要把党的思想教育工作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强化党员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争取做一名合格的优秀党员。
本次“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对于强化党员党性,认识到“两学一做”工作与律师业务工作之间是互相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所党总支第二支部组织召开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支部大会,会上开展了集体学习,安排部署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近期工作。会上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李晶鑫主任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党员律师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要全面准确把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发挥律师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扎实有效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践融合,不断提升律师党员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会上第二支部书记李晶鑫对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党员同志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指出全体党员要尊崇党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切实把党章这个总规矩立起来,落实到每天的行动中。同时,在充分学习的基础上,要求党员律师抓实“做”这个关键点,要求全体党员要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坚持用党性原则和纪律规矩来约束规范自己,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始终保持我党的先进性和廉洁性,做一名合格的律师党员。
5、本所作为青岛市“道德讲堂”示范点,按照市文明办部署,在市司法局指导下,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律所实际情况,创新活动方式,扎实推进“道德讲堂”建设。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将学习内容与“道德讲堂”将结合,用优秀文化经典滋养道德心灵,用切身感悟体验传递道德力量,用知行合一的道德实践提升道德素养,引导全体律师员工道德自省、自警、自觉、自励 。
6、“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为增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效,推动党员队伍建设全面过硬全面进步,在五四青年节前夕,我所团支部组织青年律师走进青岛市儿童福利院慰问和看望孤儿及残疾儿童,开展“做合格党员,清泰律师送温暖”社会捐助活动。
本次活动,我所青年律师代表全所为儿童福利院送去了衣服、玩具、图书、文具和食物等生活、学习必需品。探望过程中,福利院负责人对我们的到来表示感谢,同时详细介绍了福利院的相关情况和基本设施,并带领我所青年律师参观了孩子们的活动室、休息室、康复室、治疗室等,了解孩子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孩子们的快乐、天真和活泼,眼神中的兴奋和渴望都给青年律师们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7、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党员入党时的本心,铭记党员的基本要求。
8、组织党员到青岛市烈士陵园扫墓,重温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了解如今的生活来之不易,激励党员向前辈学习,争当模范。
三、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所党总支的规范管理。
1、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中,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前期准备、动员、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各阶段工作情况的总结、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多次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制作会议记录,落实会议出勤率,狠抓会议效果。
2、通过此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对本所全体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的集中排查清理,了解党员基本信息,制作了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查找因工作变动而失联的个别党员,并与之取得了联系。截止至2016年8月,本所共有党员45人,其中:35岁以下党员22人,36岁至45岁党员18人,全部党员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本所党支部、党总支自成立以来,各位党员一直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不存在任何欠交、不交、晚交、交费数额不足的情况;对于在外学习一年以上但没有缴纳党费的党员及时进行了补缴。
4、本所党支部、党总支自成立以来,建立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存档制度,严格遵守组织关系回执回收等要求。
5、为了使总支工作更加畅通,所党总支专门配备党内秘书一名,并加强了对各支部书记的工作监督,更好地发挥了党组织在律师事务所在政治堡垒作用。
四、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从按规定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做党分配的工作等具体事做起,强化组织观念,加强党性锻炼,严守党规党纪,保持政治本色,听党话、跟党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护党、在党为党,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党员和优秀事迹。
1、党员律师仲昭利赴西藏无律师县开展志愿者服务。
2015年4月8日,青岛市律师协会下发了《关于组织招募律师赴青海、西藏无律师县开展志愿者服务的通知》。接到通知后,中共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党总支立即在全所进行动员,先后有六名律师踊跃报名。最终所党总支决定组成援藏团队,赴西藏开展为期一年的无律师县志愿服务。并确定由执业年限最长、对从事法律援助最有经验、曾于199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聘为中国首批联合国本国志愿人员,并被司法部、中国残联评为“残疾人维权工作”全国先进个人的中共党员仲昭利律师,第一个奔赴西藏开展志愿服务。
2015年8月至12月,仲律师赴墨脱县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在四个月的志愿服务期间,仲律师为墨脱县党政领导干部授课2次,解答法律咨询280余人次,代书诉状28份,为县政府审查修改合同9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件,其中化解社会矛盾案件26件,案件涉及人数76人,极大满足了当地群众对专业法律服务的渴求,有效地维护了墨脱县的和谐稳定。
仲昭利律师的事迹感动了很多人,本所对仲律师的事迹进行了广泛的宣传。通过对先进党员事迹的学习,党员律师们对仲律师勇于面对困难,敢于挑战困难,时时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无律师县做出的不懈努力而深深感动。同时也深感党员应当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遇到困难应当冲在前,不计名利,保持政治本色。
2、以党员律师李琛为团队负责人的本所房地产一部团队,为青岛市重点项目红岛经济区土地一级开发以及红岛经济区综合交通综合区建设项目(“六线四站”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目前服务涉及红岛经济区五个社区,村民房屋约4000处,主要服务内容有:协助制定程序方案,进行入户调查;进行安置成本测算;协助制定安置补偿方案,起草安置补偿协议,协助社区进行签约、谈判;协助政府在土地收储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协助政府、社区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协助起草、制定安置房回迁安置方案,协助办理回迁安置选房事宜等。截止目前,已经顺利完成五个社区的签约搬迁工作。红岛经济区其他十二个社区也即将开始启动相关工作。
同时,青岛市2015年底成功取得了红岛经济区交通综合区建设项目的全程征迁服务机会,该非诉项目涉及济青高速铁路、青连铁路、地铁M8号线、胶东新机场高速公路、胶州湾海底天然气管线工程、220KV高压电力走廊改线工程和红岛站、济青高速铁路动车所、地铁M8号线车辆段、天然气门站(即“六线四站”)等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在红岛经济区范围内征迁建设,是红岛经济区目前涉及面最广、涉及资金最大的项目,法律服务机构也仅本所一家。2016年上半年,业务团队已经协助征迁指挥部基本完成了青连铁路、济青高铁在红岛经济区段的腾地搬迁工作,基本腾出工作面供铁路施工方开展工作,完成了省、市政府及铁路部门对施工期限的督导要求。目前,已经派驻律师现场参会办公,参与评估及企业走访,起草协议、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相关程序性意见等。期间,团队律师多次同红岛经济区项目指挥部、市铁路办、各方铁路公司、施工单位、勘测单位、审计单位、评估公司、街道办及出口加工区等多方沟通对接。法律程序选择上,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及上级时限要求,国有土地采用协议收回结合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集体土地采用现状征收的方式推进,服务过程中根据政府要求,业务团队专题研究了强制执行的思路,为政府解决了迫在眉睫的问题。
上述服务团队以本所党员律师李琛为团队负责人,团队中包括王国芳等党员律师。上述项目服务周期长、服务内容复杂,在服务过程中,党员律师在团队中发挥了组织、协调和模范带头作用,为团队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3、党员律师宫立新作为山东省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23日至28日在济南召开。省政协委员,本所党员律师宫立新向大会提交三项个人提案,全部被大会采纳,分别是《多元并治,食安高校》、《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的融合,创优“农业众筹+旅游”新模式》、《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契机全面推行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度建立》。
2016年1月30日,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省委书记姜异康会前作出批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江汀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赵润田主持会议。全省10名律师受邀参加会议,本所党员律师宫立新受邀参加。
4、党员律师高金军常年无偿为青岛市红十字会提供法律服务。
2009年6月,本所党员律师高金军受聘成为青岛市红十字会常年法律顾问,至今,高金军律师已经连续七年为青岛市红十字会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在提供服务期间,高金军律师为青岛市红十字会在开展人道主义救援、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援助、社会募捐、兴办社会福利事业以及“微尘”商标规范使用、维权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是岛城首家对其持有的“微尘”公益商标的维权机构。为了表彰高金军律师多年来对青岛市公益事业的贡献,2010年,高金军律师被青岛市红十字会授予红十字奉献奖。
5、本所党员律师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被评为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优秀案件。
7月26日,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议会,7位评委对结案的78个案件进行了评议,其中10个案件被评为优秀。本所党员律师陈敬敬、曲静承办的杨润杰劳动争议案被评为优秀案件。
五、以党建促所建。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本所党员律师的优秀表现,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全所律师共同向前。
1、为贯彻落实《中共青岛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遴选,2016年6月21日,本所被确定为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单位。
近年来,本所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彰显众成清泰律师在建设法治社会、参与立法、推动社会进步中的价值和力量。通过参加两会、参与立法座谈会等渠道,累计提出可行性建议和提案1000余条,得到各民主党派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采纳,为政府决策带来众成清泰律师的声音。
作为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单位,主要职责有:(一)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对年度政府立法计划编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承办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组织本单位、本领域开展相关立法问题研究,采集身边群众的意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三)承接立法调研;(四)收集并反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施行中的问题以及我市政府立法工作的其他意见;(五)参与或者旁听立法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听证等会议,协助开展立法评估工作;(六)根据要求对国家、省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七)根据要求参加与政府立法相关的其他工作。
2、本所获得“2015年度最具影响力企业”荣誉称号。
2016年4月8日上午,被称为青岛经济界“奥斯卡”的“2015青岛年度经济成就奖”颁奖典礼在青岛电视台盛大举行。本所作为青岛市唯一的法律服务机构获得“2015年度最具影响力企业”荣誉称号。
2015青岛年度经济成就奖评选活动是由青岛市企业联合会、青岛市企业家协会和青岛出版集团联合主办,旨在展示青岛2015年度经济亮点和经济界突出人物及创新型企业风采,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青岛市副市长张德平,青岛市人大、青岛市政协等政府领导和海尔集团、海信集团、青岛出版集团等企业家出席颁奖活动。青岛电视台、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青岛财经日报等全省多家媒体给予全面报道。
3、本所组织多名律师赴无律师县墨脱县提供法律服务。
2015年4月8日,山东省律师协会转发了《关于组织招募律师赴青海、西藏无律师县开展志愿者服务的通知》,接到通知后,本所党总支第一时间向全所律师进行了传达,号召广大青年律师及党员律师踊跃报名。仲昭利、朱彦清、宁燕等多位律师,不惧环境险恶,不畏生活艰辛,不计个人得失,克服个人困难,主动报名参加赴西藏无律师县志愿服务活动。在仲昭利律师等党员律师的引领示范下,本所又有多名青年律师踊跃报名,组成了律师梯队援助西藏法治建设,为后续志愿服务打下了坚实基础。最终所党总支确定由仲昭利、朱彦清、宁燕三名律师轮换完成2015年度赴西藏无律师县志愿服务的一年服务期,并确定执业年限最长、对从事法律援助最有经验、曾被司法部、中国残联评为“残疾人维权工作”全国先进个人的中共党员仲昭利律师第一个奔赴西藏进行志愿服务。
4、本所律师踊跃为“春蕾女童”献爱心。
应青岛市妇女联合会号召,本所积极组织全体律师员工为“春蕾女童”奉献爱心,得到全所律师员工积极响应,共募集捐款8000元,全部通过市妇联捐助给10名即墨高中春蕾女童。
多年来,本所一直致力于维护广大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荣获山东省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青岛市三八红旗集体等称号,多次受到省市区各级妇联表彰。多名女律师被市妇联聘为“青岛市妇女维权志愿者”,积极参加“莲姐热线”值班服务。2011年设立清泰女律师维权志愿者工作室,其服务品牌“依法维权,真诚服务”被授予“城阳区十佳巾帼服务品牌”。
5、本所开展“清泰公益咨询周”活动助消费者维权。
3月15日是世界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全国消协组织“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本所开展“清泰公益咨询周”活动,开通公益咨询热线:0532-88979715。在活动开展期间,共接听咨询电话20余次,登门咨询2人次。本所律师专业详实地解答了相关法律问题,得到咨询者一致好评与感谢。
6、本所指派多名律师参与代理案件申诉工作,其中有多名党员律师参与其中。
2015年山东省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山东法院律师代理申诉试点工作,将涉诉信访纳入了法制轨道。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律师协会联合制定了《关于推动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律师代理申诉的范围、基本原则、值班制度、工作原则等,有效推动了该制度的实施。本所作为全国知名律师事务所,积极承担了与自身发展情况相适应的社会责任,依法指派多名律师积极参与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个案结果和社会影响。
2015--2016年度,本所先后指派7名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参与了律师代理案件申诉工作,值班工作时间近百小时,接待案件数量43件,劝息案件28件,化解案件17件,法院受理审查案件2件。
上述案件具有涉案主体、案件类型多样化,案情复杂等特点。我所指派的律师严格遵守代理申诉制度,按照律师执业规范要求和勤勉精神,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依据,化解了涉诉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应当在党员中持续开展。本所党总支结合前期工作的开展情况,对今后工作的开展提出如下安排:
1、以本所党总支的名义,在全体党员中建立“两学一做”微信群和微信公众号,加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发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的优秀党员及优秀事迹,便于党员及时交流学习心得和学习体会,将学习成果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2、进一步树立“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做优秀创客”的学习教育口号和理念,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结合,以法律服务市场为基础,积极探讨在新形势下如何创新法律服务理念、创造法律服务方式。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探讨并建立纠纷调解解决前置机制。利用律师能够较早接触纠纷争议的特点,将诉前调解机制引入纠纷争议的前期处理过程中,将纠纷争议化解在当事人诉讼前,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作出贡献。
4、在全体党员律师中,进一步加强“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做合格律师”的教育,通过对党员律师进行党性教育、律师执业道德、执业素养的教育,全面提升党员律师的大局观、政治观、执业观,要求党员律师不但要做合格党员,更要成为合格的律师。
以上为本所党总支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进行的工作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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