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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运集装箱超期使用费法律及实务问题探讨
2018-09-20

2018年9月19日下午,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了《国际海运集装箱超期使用费法律及实务问题探讨》业务培训讲座,本次讲座吸引了所内十余位律师及所外安德烈斯蒂尔动力工具(青岛)有限公司、青岛晨星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青岛龙山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等8家客户公司人士的积极参与。国际事业部张晓倩律师担任本次培训主讲。

 



从张晓倩律师的课程分享中我们了解到,在国际海洋运输过程中,特别是在货物进出口通关过程中,由于相关执法部门查扣货物等原因,导致装载货物的集装箱无法及时重新进入船公司的新一轮流通使用中,随即产生了集装箱超期使用问题,进而导致了跟超期使用费有关的纠纷。张晓倩律师以其独特的口才与人格魅力对海运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集装箱超期使用费(“滞箱费”)纠纷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及实务问题进行探讨,通过多个案例对滞箱费的产生原因、滞箱费的法律性质、滞箱费纠纷的适格主体、滞箱费的收费标准、滞箱费纠纷中承运人的减损义务、滞箱费请求权的诉讼时效等目前实践中滞箱费纠纷所涉及的主要争议问题进行探究,同时也分享了目前最高院及各地省高院对于处理滞箱费纠纷案件一些最新的观点和审判实践,为到场同仁献上了一场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并存的讲堂。

 



讲座的成功举办也让我们清楚的看到——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国际海上集装箱货物运输在其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与集装箱运输相关的各种法律问题也就相应而生。今后本所将会继续倡导在此专业领域丰富经验的律师,面向大众分析行业现状及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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